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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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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mzyy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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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2024新地止免费视频202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为做好我院202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和《云南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云招考委〔2024〕2号等文件的相关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综合评价,提升招生质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考试招生育人”的理念。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查,思想品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坚持严格管理,确保公平公正,严格复试管理,严格调剂管理,严格录取管理。

(三)坚持以人为本,加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四)坚持客观评价的原则

对考生进行考核时,应有合理的评分标准,客观,可量化。

(五)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精准施策、严格管理。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

研招工作领导小组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根据学校复试的相关文件规定,制定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报研究生处审核同意后对外公布。

2.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组工作基本规范,制定复试工作人员遴选、培训的具体办法和行为规范。

3.负责将各学位点复试组成员名单,报研究生处备案。复试组面试考官不少于5人,另须配备秘书1人,名单不对外公开。复试组面试考官原则上以硕士生导师为主,若导师不够,可由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相关学科骨干人员参加,复试组成员按相关要求执行回避制度。

4.负责召开学位点复试组会议,对学位点复试组成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复试人员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工作行为,确保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5.初步选定考生申请调剂名单,报研究生处审核同意后,通知复试考生复试时间及地点;审查复试考生资格。

6.负责英语测试(含听力、口语和专业英语)、综合素质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考核的命题、测试和评分。

7.对参加复试而未予录取的考生做必要的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

8.确定每一批次待录取名单,经学院研招工作小组组长、监督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后,报研究生处审核,经审核批准后,各学院向考生公示复试结果及待录取名单。

9.负责组织考生按相关规定参加体检。

10.审核所有批次复试考生的综合排名、提出拟录取建议名单,负责将名单报研究生处审核。

11.每一批次考生复试结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交研究生处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12.负责待录取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帮助考生解决困难。

学院成立招生监察工作小组,组长由学院党总支负责人担任。监督工作小组主要负责对本学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三、调剂工作安排

大象2024新地止免费视频拟调剂的专业有100513民族医学(含:藏医学、蒙医学等)、1008Z1民族药学105708民族医学。

(一)调剂原则

1. 符合我校《202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202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达到我校调入专业的复试成绩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民族医学调入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应在中医学[10051057]学科门类范围内,民族药学调入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应在中药学[1008]或药学[1007]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中医学[1005]、中西医结合[1006]),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6.报考中医[1057]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中医[1057]专业学位。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9.我院不接受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考生和国防生的调剂。

10.我院只接受全日制本科相关专业考生的调剂申请。

11.我院第一志愿不招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培学员,也不接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培学员的调剂。

12.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在院校培养和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参加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教育的,属违约行为。我院第一志愿不招收,也不接收此类学生的调剂。

(二)调剂要求

1.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综合考虑我院调剂复试工作安排,我院设定“调剂服务系统”锁定时间为36小时。

2.我院每批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

3.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对于初试成绩相同情况按英语和政治成绩之和择优遴选进入复试。若出现英语和政治成绩之和相同情况,按初试英语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4.所有申请调剂的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5.学院自行制定的调剂原则需报研究生处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调剂工作。

6.学院每批次调剂缺额情况需报研究生处审核同意后,在调剂工作实施前,由研究生处统一对外公布。

7.学院每批次初步选定的考生申请调剂名单报研究生处审核同意后,方可向考生发出复试通知。

四、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分组

1.复试小组产生过程

复试组面试考官5人,配备复试秘书1人名单不对外公开。

复试组面试考官原则上以一级学科(专业)或二级学科(领域)硕士生导师为主,复试组成员按相关要求执行回避制度。

2.抽签方案

在监察工作小组的监督下,在考前进行随机确定复试考生考试顺序、考场分组名单,并做好痕迹记录,随机抽取的名单和痕迹记录报研究生处备案。

(二)、复试工作人员培训方案

大象2024新地止免费视频对选聘的复试工作人员(复试秘书、监督员、引导员等)以现场会议形式进行《云南中医药大学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手册》及相关政策、业务、纪律、保密等方面的全面培训。复试组成员在正式复试前组织培训。

培训过程全程记录,有据可查,培训工作情况和培训记录报学校研究生处备案。

(三)、复试考生资格审核安排

1.考生资格审查时间

复试前一周左右,通知考生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上传资格审查材料。

2.考生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考生报到时学院需要现场审查考生复试资格,查验考生上传材料的原件。其中,《云南中医药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云南中医药大学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原件需要交由学院留存备查。审查内容包括:

①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②准考证。

③《云南中医药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考生须提前审查盖章)。

④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从封面到封底均需扫描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⑤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提供《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证》。

⑥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

⑦所有报考1057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填写《未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承诺书》。

⑧《云南中医药大学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

⑨可选择提供补充材料: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

3.考生资格审查

在考生复试前对以上审查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完成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后,需将审查情况书面报告交研究生处备案,对审查资格不符的考生应提出不予复试的具体书面意见。

(四)、复试过程管理

1.学院要高度重视复试导师的遴选、教育、培训、管理工作,选拔师德好、专业优、责任心强的导师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确保关键点必须符合要求,如面试时间要求、提问态度、政治立场要求等。

2.学院要严格过程监管,建立健全各类复试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及“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做好台账记录,确保每一个关键环节都有痕迹记录,可追溯。强化安全保障,提前组织复试环节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对复试全程录音录像,音像材料由各学院要指定专人妥善保管,保存期3年,以备查阅。

3.学院要加强对考生的服务管理,在复试前务必通过短信、E-MAIL或电话录音等通知到每一位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按时参加复试。所有通知均要有考生收到复试通知的回复,并且要保存到录取通知书发放时。考前要逐一检查考生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五)体检

学院复试结果公布后,组织拟录取考生到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补录及需要复检的考生可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自行到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体检报告提交给学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学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教育部、卫生部制订的《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和体检结论,对考生提出是否符合专业培养的明确意见。

录取考生入学时还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录取原则及程序

(一)成绩的权重

1.入学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考生的初试成绩占55%,复试成绩占45%。

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英语测试占复试总分的30%,综合素质测试占复试总分的70%,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以总分6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有效数字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入学考试总成绩(100%)为初试成绩(55%)与复试成绩(45%)之和。具体计算方法为:

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初试成绩÷5)×55%+复试成绩×45%

2.加分。根据教育部有关研究生招生政策中的相关加分规定加分。

(二)确定拟录取名单的原则

学院计算出每位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按批次分学科专业(或方向),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将第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分类排序。执行第一志愿优先录取的原则。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根据参加复试的批次顺序依次待录取。

学院研招工作小组根据复试英语测试、综合素质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考核3个方面提出待录取意见,分为:

1.复试合格,待录取;

2.复试合格,若有招生指标空缺,则按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名递补待录取;

3.复试不合格,建议不录取。

学院研招工作小组在整个复试工作结束后提出待录取名单。

(三)确定录取名单的程序

研究生处汇总审查学院研招工作小组的待录取名单,提出拟录取建议名单,报校研招领导小组组长对拟录取名单进行总体审核认定后,由研究生处按相关规定在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

(四)录取

在教育部审核通过录取名单后,研究生处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复试监督和复议

(一)保密要求

英语测试、综合素质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考核的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其保密工作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二)回避制度

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等亲属关系的人员参加复试者,应予回避,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三)复试监督

实行监督制度和巡查制度。纪检处负责对学校复试工作进行整体、全面、有效监督,学院监督工作小组负责对学院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研究生处、纪检处、学院要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查,对有些考场还可派出监督员进行现场监督。

(四)责任追究

在决策、执行和监督的工作环节中,落实“谁参与,谁签名”制度,做实做细监督和追责工作。校研招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五)复试复议

若出现特殊或争议情况,需要另行解决时,由学院研招工作小组提出处理意见,报研究生处和纪检处,由校研招领导小组审核。